2016年3月29日 星期二

看屋筆記-52: 驚見總價2@@的3房?!願意跟阿乞命當鄰居嗎?

看屋筆記-52: 驚見總價2@@的3房?!願意跟阿乞命當鄰居嗎?


仲介每帶看一次就GG一次,
採光算是正常,
認真說起來地點也不差,
只是樓下的鄰居把道路當自己家,
從路口堆資源回收堆道路尾
味道從樓下飄到樓上...
這下到底該怎麼辦?



物件基本資料介紹
地點:正市區
屋齡:30幾
大小:20~25坪
價位:開價2@@
特色:兩個房子打通一起出售, 目前沒有廚房, 需要整頓
出售背景:個人資產規劃

我們先來欣賞一下這個房子的格局吧!
不專業的圖面
(憑感覺畫的....)

其實像這種低總價的房子~現在已經很難找了!
只是....
外有不是很A的鄰居
內又有需要整頓的屋況...
實在讓買方很難買單

目前屋況

採光通風都不錯
前後陽台~

這個房間不太方正

因為已經有陣子沒人住~所有有一些壁癌

天花板也有些許油漆剝落

有思考過....
如果改成套房是不是會比較合適?
勉強可以改成4個單位
(不專業的設計圖~一切都是憑感覺)

同社區也有人改套房....

探討一下關於社區有資源回收這個行業的問題
其實google一下~還有挺多人有這類的問題的!
只是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協調是最難的也是最有學要的一門課題
當然也有相關法令可以處置


積回收物發出惡臭,可請求環保局處理。環保局會先到場檢測,確認是否已超過法定容許的標準,若超過標準,則可依法開罰。依據空氣汙染防制法第三十一條規定:「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,不得有下列行為:……置放、混合、攪拌、加熱、烘烤物質或從事其他操作,致產生惡臭或有毒氣體。」違反者依同法可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;違反者若為工廠,可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,並限期改善。屆期未改善者,按日連續處罰;情節重大者,可命令停止作為或汙染源的操作,或停工、停業,必要時,可廢止操作許可證或勒令歇業。

  民眾除了可請求環保局處理外,受害人也可以透過打官司,來制止鄰居的行為。依據民法第七百九十三條:「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、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斯、蒸氣、臭氣、煙氣、熱氣、灰屑、喧囂、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,得禁止之。但其侵入輕微,或按土地形狀、地方習慣,認為相當者,不在此限。」本案中,益瑋可依這條規定訴請法院處理。

  若經法院確定判決禁止簡媽媽的行為,益瑋可聲請法院強制執行,法院會發函令禁止簡媽媽繼續在住家門口堆放惡臭物品。若簡媽媽仍置之不理,則法院甚至可以對她拘提、管收或罰以怠金,這是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:「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容忍他人之行為,或禁止債務人為一定之行為者,債務人不履行時,執行法院得拘提、管收之或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怠金。其仍不履行時,亦同。」
(文章出處:http://www.mdnkids.com.tw/law/detail.asp?sn=1057)

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適用法律....
因為....
法律是給“循規蹈舉”的人遵守的!
分享幾個朋友遇到的..血淚案例....

A. 沒有身分證的A先生 : 
A先生是中華民國國籍, 他並不是偷渡客~但是為何沒有身分證呢?
他是油漆散工,小編在跟他閒聊中得知這個驚人的秘密....
為什麼沒有身分證?理由是因為換成“新身分證”太麻煩, 
不想去申辦,久了就覺得越是麻煩, 大字不認識幾個, 所以就這樣吧....
血淚經驗:油漆費用已請, 但是工期拖太久, 申訴無法申訴...
“我沒有錢, 不然你們報警抓我吧!”






B. 欠一堆錢跟一堆稅的B先生:
B先生長期欠稅已經十幾年了!因為欠稅, 戶頭也不能有錢, 
常常偷接鄰居的水, 第四台, 或是瓦斯...
血淚經驗:可以報警...但是過兩天又看到他了,回來繼續再偷
賠償損失嗎?他戶頭沒有錢喔!



C. 半夜愛亂叫的C小姐
這位C小姐~也是一位社區頭痛人物, 
可能壓力太大了, 常常在半夜突然大叫, 
叫到整棟社區都被嚇醒, 小孩被驚醒...
血淚經驗:可以報警, But...過兩天又聽到她在叫...
賠償精神損失嗎?精神障礙的家屬很辛苦...求不下去!


D. 好賭的D先生
D先生是個租客, 剛租的時候~付款都很快速...
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 開始出現付款不正常的情形
最後一次...拖欠2個月的租金後....
屋主帶仲介破門而入...只見他攤睡在沙發上...
整間屋子臭氣沖天, 裝潢已被破壞, 屋內亂七八糟(應該是債主來過)
血淚經驗:報警嗎?可以...做完筆錄等通知....(然後到現在還沒下落)
求償嗎:押金已經拿來抵房租了...D先生是職業組頭...現在身無分文中...




E.聽不懂國語跟臺語的E阿嬤
這個阿嬤也很喜歡環保(如有雷同~純屬巧合),
每天都會做資源回收, 但是他都不放自己家~
他有很多手推車, 都堆滿滿的放在巷口...
血淚經驗:你請他不要這樣放, 他會生氣說這是他的位子
你跟環保局檢舉~他會表示誠意的說....我下次不敢了...下次他還是又繼續...




小編訪問了專業法拍達人,關於這些人為什麼不怕法律?
得到了以下這個答案:
「法律是給有正常工作與生活的人遵守的」
要解決這種人的問題....可能就是要注入非常多的“愛與關懷”

正常工作與生活的定義就是:
我們必須上班=沒有時間陪他們上警局跟法院
我們有正常的家庭生活=沒有精力跟他們吵架
我們有愛的家人=無法跟他們硬碰硬

愛與關懷的定義就是:
愛=花錢
關懷=消災

結論:房子的價錢也反應了屋主的誠意!
如果有想看看這個房子的~可以留言給我們!
我們會把看屋仲介的聯絡方式給你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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